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多个省份围绕数字文化产业高水平发展推出具体举措:重庆市出台《重庆市支持科技影视产业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激励政策》,提出要针对从产业平台建设到票房表现的影视全产业链条,实行真金白银的分档奖励;江苏省召开数字文化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推进会,提出要把数字文化产业纳入现代产业体系和重点产业链整体谋划,为壮大数字文化产业创造有利条件;等等。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成为不少地区经济稳步的增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5G、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加速迭代并不断融入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进程,“文化+科技”推动文化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转型,数字文化产业成为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文化强国建设新的增长点和重点领域。我国数字文化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一些地区因地制宜,采用各具特色的手段吸引消费的人。同时,我国持续加强数字文化产业顶层设计,出台各项支持举措。2017年,原文化部印发的《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深入推动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作出了具体部署,明确了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的基本概念;2020年出台的《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水平发展的意见》绘制了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新蓝图;2022年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提出要引领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方向。这些政策的落地实施,为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还面临一系列现实问题,如新一轮数字技术竞争优势不够突出、数字文化专业人才匮乏、数字文化产业链不够完整且附加值较低等。因此,要多措并举。
一方面,不断丰富数字文化工具的表现形态,加大对数字文化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力度。牢牢抓住数字技术自主创新这个关键点,极大丰富了数字文化工具的表现形态,推动数字文化生产力跃上新台阶。继续加大对数字文化产业的科研投入力度,充分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吸引各类资源科学有序地投向数字文化领域。充分的发挥数字文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创新数字文化要素,积极培育数字文化新质生产力。

